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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 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

事项名称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 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
设定依据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

申请条件

审批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只有少数几家具备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选择的;

2、涉及专利权保护的;

3、受自然地域条件限制的;

4、重要设备的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的;

5、拟公开招标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公开招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其它情形。

(二)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可自行招标,内容包括:

1、具备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从事同类项目招标的工作经验;

4、设有专门机构,招标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招标机构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建筑工程类的需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招标机构中业务人员经过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其招标组织机构人员除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经济及财务负责人外,可以聘用,但聘用人员个数不得超过人员总数的四分之一;

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

(一)邀请招标

1、项目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性质,投资方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项目建设地点;

2、企业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

3、申请符合许可事项条件的说明材料。

根据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和具体项目的具体情况及申请事项的理由、法律法规依据行文。

(二)自行招标

1、项目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性质、投资方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项目建设地点;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2、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书;

3、近三年从事的同类项目的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4、招标机构的人员组成及基本情况;

5、招标机构中业务人员参加过招标投标法律培训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东门镇朝阳路169号)
办事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78-8225252 投诉电话:0778-821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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