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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事项名称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设定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17日国务院563号令,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申请条件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办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

(三)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

(四)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

(五)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办理材料

(一)《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三)维修场所使用证明;

(四)主要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

(五)主要维修技术人员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流程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流程图.doc

办理地点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169号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78-8228091、8212115,投诉电话:0778-8218667

实施对象和范围:在罗城县内从事农业机械维修服务的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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