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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

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
设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条

申请条件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一条,申请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办理材料

1.《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除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外,申请成立政治、法律、宗教、涉外类、异地商会类等社会组织,需征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3.发起人为自然人的,须一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发起人为单位的,须一并提交发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核准行业协会商会名称的,发起人必须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持有营业执照,诚信守法,并经营2 年以上的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5家以上,并提交上述发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申请核准异地商会名称的,发起人必须是原籍在登记行政区域内投资兴办的企业中具有影响力、代表性、并诚信守法经营2年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地级市异地商会发起人数量不少于7个,其中2/3以上发起人的认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千万。并提交加盖公章的上述发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发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属于原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169号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民政窗口
办事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778-8214614 监督电话 0778-821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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