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矿区管理处在原罗城矿务局新建公共租赁住房900套,预计今年12月中旬交付使用,按照《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罗政办发﹝2015﹞144号)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配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租的对象及优先顺序
1、原罗城矿务局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家属、遗孀等人员;
2、已在县廉租办通过报名审查、享受租金补贴对象等待住房的人员;
3、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本县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4、在县内工作的困难无房职工、新就业无房职工,如: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公安聘请人员和其他单位聘请的相关人员。
二、申请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15日(双休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有单位的到单位报名,由单位统一提交到廉租办;其他人员直接到县廉租办办公室(县房管所一楼办公室)或县矿区管理处住房股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已婚的需携带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4、有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
5、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自治县矿区管理处
自治县廉租办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