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46499/201712-52214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民,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7-12-05 | 
| 发布机构: |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12-05 | 
| 生效日期: | 2017-12-05 10:32:01 | 废止时间: | 五年 | 
| 文号: | 罗政发〔2017〕39号关于公布自治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 | 关键词: |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 
| 名称: | 罗政发〔2017〕39号关于公布自治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 | ||
		
	
		
	
		
	
		
	
		
	
		
	
		
	
罗政发〔2017〕39号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自治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指导意见》精神,为保障好、实现好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规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行为,结合我县公共文化单位服务范围和业务特点,特制定《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是政府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各职能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执行好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坚持“政府端菜”和“群众点菜”双向发力,全力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调整,由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单位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提出并报县政府审定。
三、各承担部门要根据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结合实际,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Δ  | 
			
		
	
附件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 
					 项 目  | 
				
					 实 施 标 准  | 
				
					 服务时间地点  | 
				
					 承担单位  | 
			
| 
					 一、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 
				
					 1.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2.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等设施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 
				
					 全年,全县各公共文化场所  | 
				
					 县文广新体局、县图书馆、仫佬族博物馆、县文化馆、县体校  | 
			
| 
					 二、收听广播观看电视  | 
				
					 3.有线电视已通达的农村,入户率达50%,未通达的偏远山区,卫星广播电视全覆盖。 4.城乡应急广播、农村广播“村村响”力争在2020年全覆盖。每天转播上级新闻广播不少于2 次,随时提供应急信息发布服务。 5.通过卫星、有线网络提供广播节目不少于6套,通过无线提供广播节目不少于5套, 6.通过卫星、有线网络提供不少于 36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56 套电视节目。  | 
				
					 全年,全县范围  | 
				
					 县文广新体局 广电网络公司  | 
			
| 
					 三、观看电影  | 
				
					 7.农村数字电影全年放映1500场。 8.为中小学生每学期免费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 
				
					 全年,全县范围  | 
				
					 县文广新体局 县电影公司 县教育局  | 
			
| 
					 四、政府购买公共文艺演出  | 
				
					 9.购买公共文艺演出不少于25 场。其中:城区14场、乡镇 11 场。  | 
				
					 全年,乡镇农村  | 
				
					 县文广新体局  | 
			
| 
					 五、开展群众文体活动  | 
				
					 10.实施“欢乐仫佬乡周周演”“墨韵罗城”等群众性文艺及书画摄影活动。每年组织周演40场,开展书画摄影活动3次,文艺及书展流动服务不少于6 次。  | 
				
					 全年,全县范围  | 
				
					 县文广新体局 县文化馆  | 
			
| 
					 六、公益性展览活动  | 
				
					 11.博物馆常年设6项以上基本陈列,每年举办公益性专题展览不少于1次。 12.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4次。  | 
				
					 全年,全县范围  | 
				
					 仫佬族博物馆,县图书馆  | 
			
| 
					 七、公益性培训讲座活动  | 
				
					 13.文化馆、图书馆每年各举办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2次。 14.博物馆举办公益性教育活动(培训、讲座、辅导等)不少于1次。  | 
				
					 全年,全县范围  | 
				
					 县图书馆、县文化馆、仫佬族博物馆  | 
			
| 
					 八、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 
				
					 15.公共文化机构建有面向群众服务的网站,设施内免费提供wifi;图书馆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16.图书馆数字资源量达6.8TB。  | 
				
					 全年, 馆内  | 
				
					 县图书馆、文化馆  | 
			
| 
					 九、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 
				
					 17.仫佬族博物馆实行免费对外开放服务。 18.图书馆配备儿童书籍,提供阅读服务。 19.文化馆设有公共棋牌室、舞蹈排练室供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休闲娱乐活动。  | 
				
					 全年,全县范围  | 
				
					 县图书馆、县残联  | 
			
| 
					 十、全民阅读服务  | 
				
					 20.提供文献外借、阅览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一般咨询服务、流动服务、网络信息服务、报刊查询服务等,其中流动服务不少于20次。  | 
				
					 全年, 馆内  | 
				
					 县文广新体局、县图书馆  |